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1~2类至少1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5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径≥6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米的水工隧洞4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7)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4、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流程
1、贵州水利水电资质代办:
(1)、 网上提交申请,并生成申报材料;
(2)、 收集整理综合资料、人员材料、工程业绩资料并装订成册;
(3)、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建委窗口提交材料;
(4)、 建委核查相关材料;
(5)、 由市建委审批的资质,区建委将材料上报市建委审批;
(6)、 由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市建委将材料上报建设部审批;
(7)、 资质公示;
(8)、 领取资质证书;
区建委许可:不含公路、水利、通信、铁路、电力的叁级总承包资质;
市建委许可: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及公路、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建设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需资料
1、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级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公司相关规则制度文件;
(7)企业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证,自有设备发票;
2、人员基本材料:
(1)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身份证明;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