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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分类:兴安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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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4、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贵州资质代办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办理流程



    1、人员按照资质标准配置:

    配置专业承包相应的建造师和技工、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需要把相关人员的信息上传到电子申报系统当中。



    2、上传企业基本信息:

    资质申报对企业的基本要求还是蛮多,比如注册资本金、审计报告、办公室租赁合同、相关人员社保信息等都要一一上传到系统中。



    3、资质提交上报:

    新办三级(二级)专业承包,直接在系统中上报,目前实行了谁审批谁受理,三级专业承包直接由省地区审批权限某些二级城市已经下放到了区县,需要经过区县的初审合格,最终通过市级建统一公示出来,下面是不同情况下的审批环节流程:

    (1)、没有下放审批权限的市,直接由市建委审批,资质直接在市级建委领取;
    (2)、下放了三级资质审批权限的市,需要先到区县级别的初审,最后由市级建委统一公示,但资质还需要到区县建委去领取;
    (3)、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新办或者增项,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二级新办或者三级升二级,都是由省厅审批,市级和区县没有审核权限;



    4、专业承包资质公示地点:

    市级(三级)、省厅(二级)官方网站,一般在公示通告栏目。



    5、专业承包资质办理周期:

    根据不同的地区,接件数量的情况,一般二级城市一个月会有两批,数量较少的一个月只有一批,省厅是一个月一批,再加上公示和通告时间,一般情况下预计2个月,通常是能拿到资质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所需资料



    1、贵州资质代办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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